消防氣瓶檢測的基本要求
- 2021-12-11-
消防氣瓶檢測是指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按照規定、相關技術規范和相關標準進行的合規性驗證活動。
消防氣瓶檢測的基本要求:
1.檢驗機構應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取得氣瓶定期檢驗機構的批準證書。
2.檢驗機構對檢驗報告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并按批準的檢驗范圍進行檢驗。無損檢測人員應取得相應的無損檢測資格證書,檢驗員應取得檢驗資格證書。
3.檢查前,應確認氣瓶內的殘余氣體和液體應按照我國有關環保和消防要求進行回收和處理,以保障檢查。
4.氣瓶和閥門應逐個檢查。超過設計使用壽命的閥門應在下次檢驗日期前更換,并及時、如實填寫檢驗記錄,出具定期檢驗報告。
5.筒體表面應涂刷檢驗機構名稱、色標、下次定期檢驗日期、檢驗合格標志等。
6.對廢氣鋼瓶進行破壞性處理,消除使用功能。
7.根據灌裝用戶的申請,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氣瓶進行評估,并對評估結論負責。
8.檢查結束后,檢查人員應及時統計、匯總并上傳檢查結果的相關數據。根據氣瓶質量追溯信息平臺的要求,用戶還可以上傳檢測結果數據。
消防氣瓶定期檢查周期。消防氣瓶的定期檢驗日期從氣瓶的制造日期開始計算,但制造日期與使用登記日期之間的間隔不得超過一個定期檢驗周期。充裝單位已為每個氣瓶購買充裝責任保險,并能在定期檢查中履行維護職責的,應當向使用登記機關辦理書面通知后,定期檢查周期可根據氣瓶的狀態確定,也可在超過設計使用壽命后進行評估。但氣瓶經評估后的實際使用壽命不得超過12年。
消防氣瓶檢測機構可根據氣體質量和氣瓶的實際使用情況,縮短檢驗周期;用戶應及時將氣瓶送有資質的廠家進行維護或修理。檢查低溫保溫氣瓶的保溫性能是否有問題。